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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饮料安全警示录:从抽检乱象到“零添加”新规的理性回归
发布于 2026-07-27 · 浏览 1

闲时一包零食、一瓶饮料,是许多人享受生活的方式。然而,在琳琅满目的零食饮料背后,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悬在消费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近期,国家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食品抽检结果,以及国家层面出台的食品安全新国标,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指明了变革的方向。
一、 抽检“体检单”:微生物与添加剂成重灾区
定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如同一张张国民零食饮料的“体检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6月通报的信息,近期组织抽检的1865批次样品中,检出37批次样品不合格 。2026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4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60号),该次抽检规模为2111批次,检出40批次样品不合格。
从这些“体检单”的具体问题来看,微生物污染与食品添加剂超标是两大核心顽疾。例如,在近期的抽检中,标称河南焦作优品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标称广东清远广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肠等产品,均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而被点名 。菌落总数是衡量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其超标意味着食品在生产、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受到了污染。
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同样触目惊心。标称新疆某店铺销售的小白杏果干、北京某超市销售的进口万多福开心果,均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 。此外,标称安徽某公司生产的牛约堡可乐型汽水,检出标签未明示的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 。阿斯巴甜作为人工甜味剂,其是否标明直接关系到特定消费者的健康选择。
地方层面的抽检结果同样不容乐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抽检60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19批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组织抽检26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8批次。问题同样高度集中在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标上。例如,标称舟山某公司生产的兴洲红膏蟹糊被检出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标称安徽某公司在抖音平台销售的酒好甚好-桑葚果酒,则被检出违规添加甜蜜素和糖精钠。
二、 致命“小零件”:儿童零食的隐形杀手
如果说添加剂和微生物超标是慢性风险,那么产品设计的缺陷则可能带来瞬间的致命伤害。一则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6月2日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令人扼腕:一名9岁孩童在食用“针筒糖”时,误将针筒的封堵件吸入气管导致窒息死亡,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涉事针筒糖兼具食品和玩具属性,其包装封堵件存在被儿童误吞的设计缺陷,不符合儿童玩具安全标准,最终判决生产厂家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此案警示我们,特别是对于面向儿童的零食饮料,其包装安全与食品安全同等重要,任何忽视物理安全风险的设计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悲剧。
三、 告别“文字游戏”:新国标严禁“零添加”
面对标签误导等行业乱象,国家层面正通过完善法规进行釜底抽薪。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其中对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了革命性的规范。
新国标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禁用“零添加”就是重申“允许使用的都是安全的”这个基本底线,引导食品行业将研发重心回归到工艺创新和营养升级,而不是在既不代表更安全也不代表更健康的“零添加”上无效“内卷”。长期以来,“零添加”成为部分商家营销的噱头,但“不添加蔗糖”不等于“无糖”,这种文字游戏严重误导了消费者。钟凯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曾指出,某款果汁饮料标注“不添加蔗糖”,但配料表中可能含有果糖、果葡糖浆等,极易引发误解。新规实施后,此类模糊宣传将被禁止,同时要求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必须标示含量,如“燕窝月饼”需标注燕窝的具体含量。
此外,新国标还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当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配料时,须以加粗或提示语等方式明示。这无疑为食物过敏人群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营养标签也被要求强制标示饱和脂肪(酸)和糖的含量,并增加“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的提示,旨在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该标准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为食品生产企业留出了约两年的过渡调整期。
结语
从多批次零食饮料因菌落总数、添加剂超标被“点名”,到新国标重拳整治“零添加”乱象,再到司法案例对“针筒糖”安全隐患的追责,这一系列事件清晰地勾勒出我国零食饮料行业从生产规范到营销宣传的全链条监管升级。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零食诱惑,需多一份理性,学会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而非被花哨的广告语所迷惑。
本文综合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市监食检发〔2026〕60号通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新华社、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每日经济新闻等权威渠道公开报道与官方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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